年底了
节假日又渐渐多起来了
节假日的聚会
喝酒助兴自然少不了
在这里先给大家提个醒
聚会喝酒有4种行为
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全国多地法院就办理过
多起因聚会饮酒引发的赔偿案件
快来了解一下吧!
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担责
林刚和吴辉是朋友。一年前的一天,林刚在吴辉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辉打电话约朋友方强来接他和林刚。随后,林刚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刚下车方便时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刚家人要求吴辉和方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万余元。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强和吴辉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
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聚会喝酒4种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行为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看到这你是不是心头一紧
哎呀不敢再乱劝酒了
赶紧聚完会吃完饭老老实实
骑上自己的小电驴回家吧
放好电瓶车刚进家门
没想到一张罚单随之而来
啥?罚钱?
是的你没听错~
济南人电动车停到楼道的习惯
要改改啦!
很多社区和写字楼
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多发
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楼道停放电动车有多危险?
据消防人员介绍:
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短路后
30秒出现明火
3分钟火焰温度达度
有毒气体浓烟会以
每秒1米的速度蔓延,
切断居民逃生通道。
居民一旦吸入三五口剧毒气体
就会陷入昏迷,随后窒息死亡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
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马上就要迎来新年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
幸福快乐的迎接新一年
这些可能会危害生命、
造成损失的行为统统杜绝
欢欢喜喜过大年!
综合自:湖南日报、人民网、法制日报、齐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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