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山东高考志愿篡改案被告获刑7个月

昨天(25日)下午,山东菏泽单县一中学生陈作家篡改四名同班同学高考志愿一案在单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陈作家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这件事中最最令人吃惊的是,这几人跟涉事考生没有竞争关系!作案动机仅仅是因为……嫉妒!

(前情回顾请戳此:震惊!考生篡改室友高考志愿致其落榜,自己考上,曝光后竟要求对方写谅解书)

出于嫉妒,今年高考后,陈作家偷偷记住了四名同学的身份证号,使用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系统篡改了他们的志愿,导致他们无法进入心仪的高校就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宣判被告获刑7个月

昨天下午3点,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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