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鲁R63被网友举报

交警蜀黍在路面执勤的时候

会用眼睛看着你

而在交警看不到的地方

群众雪亮的眼睛盯着你

近日

有网友举报称

车牌号为鲁R6***3的车辆

在菏泽曹县青菏路

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菏泽交警立即联动曹县交警进行核实。经调查核实,鲁R6***3存在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曹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传唤。

11月5日,曹县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曹县交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并在现场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其明白该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法律链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号)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单、双黄实线的。2.在禁止停车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3.在不允许掉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路口左转,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和禁止停车标示,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4.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人人都是城市形象

处处都是文明考场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真正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开车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来源:菏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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