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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泽文王坤
近日,有壹粉通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向报社反映“山东省肥城市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不落实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转供电预购电价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元收取,哄抬电价,以每千瓦时1.08元向肥城市天和商贸有限公司收取电费,拒不支付高价电费后,年4月30日,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行停电,至今天,仍未恢复供电。”2月4日,在肥城市天和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肥城市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落实转供电预购电价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元收取,哄抬电价,还以每千瓦时1.08元收取电费,拒不支付电费后,年4月30日,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行停电,至今没有恢复供电。”据了解,天和装饰城位于肥城银泰隆商业广场E座内,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商业楼,该项目由肥城万星房地产开发建设,由肥城市天和商贸有限公司周某整体租赁后,再进行转租经营,肥城市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物业服务与管理。随后,记者来到肥城市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司考虑到市场整体,帮扶业户经营,保障市场正常运转,对业户用电延迟收缴2-4月份水电费,由物业公司预垫付期间水电等费用。之后,物业多次要求该公司支付由其承担的水电、物业费,但该公司以种种借口拒付。”对于物业公司按照每千瓦时1.08元向肥城市天和商贸有限公司收取电费,未执行相关要求,该工作人员介绍,“天和商贸公司可以将多收取的电费直接扣除,或者将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交齐后,我们再将多收取的费用进行返还,但该公司一直拖欠着。按照相关规定,多收取的电费在1年内进行返还是允许的。”对于停电问题,该工作人员介绍,“天和物业至今欠缴2-6月份水电物业费元,物业公司无力承担本应业主支付的水电费用,同时按照与天和公司签订的管理协议,停止天和公司用电,停电之前也对业户进行了通知。”对此,记者联系到肥城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问题是天和商贸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缴水电、物业费引起的纠纷,物业公司保留对其起诉的权利。年5月12日,我们房产管理中心已将该情况向天和公司进行了告知,如天和公司认为我们部门调查处理有异议,可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点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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