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委发布巡察公告附举报方式

十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经市委同意,对各县(市、区)辖区内的开发区、1个重点乡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县(市、区)分别组建巡察组对相关村(社区)开展联动巡察。

一、现场巡察时间

年11月下旬至年1月中旬。

二、巡察对象和范围

(一)县(市、区)辖区内的开发区。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禹城市),德城区、陵城区、乐陵市、宁津县、齐河县、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经济开发区。

(二)县(市、区)有关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德城区黄河涯镇、陵城区宋家镇、禹城市辛店镇、乐陵市杨安镇、宁津县保店镇、齐河县晏北街道办事处、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平原县恩城镇、武城县鲁权屯镇、夏津县宋楼镇、庆云县尚堂镇等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

三、巡察内容

准确把握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扛牢“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紧盯领导班子,突出“一把手”和关键少数,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党(工)委履行好职责使命,切实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全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四、联系方式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多种联系方式,除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外,同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巡察结束后相关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反馈。

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中共德州市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17日

十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组

联系方式

(清风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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