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信息爆炸却多半无用的世界,
清晰的见解就成了一种力量!
转载自新闻晨报 第一,不再接受道歉。事件过去已经四个月了,而造谣的郎某从未亲自向吴女士本人道歉。之后的道歉吴女士不再接受,因为此时再有道歉,可能只是出于舆论压力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恐惧,没有任何诚意。 第二,关于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经济赔偿,吴女士表示自己可以一分不要。吴女士称自己最终的目的不是索要任何赔偿,更不涉及对方家人所说的“狮子大开口”。 第三,吴女士希望自己提起的刑事自诉可以尽快立案,让偷拍诽谤的郎某、何某二人接受法律制裁,承担他们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此外,吴女士还表示,希望自己的维权经历可以震慑社会上那些有不法之心的人,也可以鼓舞那些有着相同不幸经历的女生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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