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车辆主动礼让行人,是城市文明的一种具体体现。我市自开展礼让斑马线行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支持。如今,在我市的各条道路上,礼让斑马线已蔚然成风。
斑马线,看似是一条条简单的横线,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交通标志,更是一道文明线,一条生命线。礼让斑马线,折射的则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帮助机动车驾驶人养成礼让斑马线的文明习惯,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现在开始,继续开展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重点查处的情形:
(一)道路中间没有中央分隔带或中央护栏,行人进入斑马线,驶向行人前方的所有车辆必须停车让行。没有停车让行的,一律处罚。
(二)有中央分隔带或中央护栏的,在中央隔离带或中央护栏处已经驻足等候通行或者行走的,驶过行人前方斑马线的车辆没有停车让行的,一律处罚。
(三)有中央分隔带或中央护栏道路的,以中央分隔带或中央护栏为界,行人所处半幅道路内的斑马线上,驶过行人前方没有停车让行的,一律处罚。
(四)行人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带或分界线处驻足等候,驶过行人前方斑马线的车辆没有停车让行的,一律处罚。
(五)行人前方其它车辆已经停车让行,继续从行人前方斑马线上通过的车辆,一律处罚。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一)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中央护栏,车辆和行人分别处在中央分隔带两侧的。但有窄中央护栏,行人已经接近护栏,车辆通行时,造成行人被迫停在中央护栏另一侧的除外。
(二)主道与辅道之间有宽隔离带,行人在隔离带区域内斑马线正常行走,机动车通行没有妨碍其步行的。
(三)驾驶人已经停车让行,但行人迟迟不走的。
(四)夜间行经斑马线,已经减速让行的,但因路灯照明、绿化遮挡等因素,没有发现行人,有证据证实,经程序核实的。
(五)符合紧急避险、抢救危难或其它特殊任务的情形,有证据证实,经程序核实的。
允许车辆通行的情形:
斑马线上行人已经从车辆前方通过。
法律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必须减速行驶。不减速行驶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规定,罚款50元,扣3分。
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驾驶人必须停车让行。不礼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规定,罚款50元,扣3分。
日照交警提醒车让人、人快行,作为对礼让车辆的尊重,行人也要尽量减少在斑马线上的时间,不磨蹭、不低头玩手机,快速通过斑马线。
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需要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我们每个人都要强化文明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斑马线前多一些互相尊重和礼让,就能够让出一道道文明风景线,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来源齐鲁晚报今日日照
编辑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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