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
对于此事,
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
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
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据6月3日报道,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权威法学专家认为,如果税务机关调查阴阳合同客观存在且行为人涉嫌逃税,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补缴并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
#崔永元开撕范冰冰#事件频频刷屏,
如今看来,看似娱乐八卦的
央视前主持人怼明星的新闻,
实际上看起来更像是举报。
5月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万元。
一天后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范冰冰方面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对此,崔永元则迅速回应称没有保护合同秘密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6月日,崔永元微博有了新的爆料:“我家铲屎官说,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我家铲屎官说,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老有人通知我家铲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崔永元还直接点出“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并截图《刑法》条文。崔永元明示事件走向预期——将最后由法律定调。这对范冰冰方面来说,无疑“亚历山大”。
什么是“大小合同”?范冰冰工作室虽然发布“严厉”声明澄清,但其中言辞很耐人寻味,从始至终对万“大小合同”并未否认。
一位专攻娱乐产业的律师更是一语惊了众人:“大小合同在行业里很普遍,明星逃税这块大家都习惯了,睁一只闭一只眼。”
那么问题来了,崔永元提到的“大小合同”究竟是何物?
“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对于领着天价片酬的明星来说,这种操作效果惊人。就拿被崔永元曝光的两份合同来说,小合同万是税后收入,已经将税负转嫁给甲方公司,而隐藏的万大合同则大有猫腻。
按税法规定,影视、演出、表演所得属于劳务报酬,理应按3级累进税率表纳税。
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按税法粗略一算,当事人可能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多万,在应纳税额中占比极可能超过法律红线30%。
根据我国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倘若崔永元曝光的大小合同确有其事,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仅是明星天价片酬的行业乱象,更是涉及巨额税款偷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牵涉其中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可能是牢狱之灾。
从社会影响来看,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个人所得税本来就具有“收入越高、交税越多”的再分配效应,但在普通工薪阶层领着五六千块工资都依法纳税的情形下,处于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明星却巨额偷税漏税,这无疑是对国家分配制度的公然侵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必然激起社会公愤。
其实,崔永元“撕”范冰冰,只是揭开了明星避税逃税内幕的冰山一角。
这不仅仅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北京白癜风到哪家医院北京如何安全治疗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