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记者只是挟公器泄私愤,这家媒

聊医院故事

看社会百态

  这两天,

齐鲁晚报今日聊城发的一段视频刷爆朋友圈,说的是12月4日上午,医院儿科,患儿家属、一名七旬老太因为对护士的医疗技术提出质疑,惨遭女护士脚踹。

这段视频发出后,舆论一片哗然。仅仅时隔两天,便剧情反转:12月6日晚,

《齐鲁晚报》发布声明称,经初步认定,相关报道没有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当事人张跃峰(《齐鲁晚报》聊城记者站副主编,为患儿之父、七旬老太之子)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存在违犯新闻纪律、有悖职业操守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予以解聘,对其主管领导予以降级。

《齐鲁晚报》声明语焉不详,随后,有媒体曝出更多细节。其一,视频明显经过了剪辑。其二,患者家属率先语言和肢体攻击,护士系被动还手。一起所谓“女护士猛踹七旬老太”事件,最终以媒体人借公器泄私愤的闹剧收场。

《齐鲁晚报》记者只是挟公器泄私愤,这家媒体记者的行径更卑劣

  由此起事件,我不禁想起去年初发生在江医院的那起事件,想起该院副院长的那句“雷语”——“记者比县领导还坏!”

细细品味,忽然发现,这位副院长其实蛮可爱,他不过是说了一句实话而已。有时候,有的记者确实比县领导还坏。譬如前文所述的《齐鲁晚报》记者张跃峰。

先来给大家补一补“修水事件”的课。

  

话说年1月23日,陈先生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咳嗽、咳痰,痰不易咳出4天”,入住江西医院。医生给患儿做了皮试后无异常,遂进行了点滴注射。

次日上午,医生过来询问婴儿病情,听说婴儿有点儿拉肚子,便表示需要加点药,护士过来打点滴(此次未对婴儿进行皮试)。

不久,婴儿出现异样,抢救无效死亡。

患儿家属认为是打点滴过敏导致婴儿死亡,医院讨要说法。

2月29日,南昌大学医学院病理与法医学系出具尸体解剖报告,结论为:“可以排除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患儿因患间质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对这一结论,患儿家属不予接受。

  

3月15日,陈先生带医院。

医院黄副院长表示,此事已经在走司法程序,医院暂不接受采访。

当家属医院没有责任,为什么又给补偿患儿家属2万元时,黄副院长情急之下道出实情:“医院之所以要赔钱,是县领导的命令,不给不行。”

随后,他说出那句石破天惊的雷语:“记者是最坏的,比县领导还坏”。

可以想见,黄副院长的这一“雷语”出口时,记者该是怎样一副心喜若狂、满血复活的兴奋劲儿。

  医疗行为,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因此,医疗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媒体介入应当慎之又慎。当然,这并不是说医疗行为就可以置身舆论监督之外。就本事件而言,媒体介入有两个适宜节点:一是纠纷起始之初,媒体的介入监督,可以约束医患双方在法律框架下推动事件解决;二是司法部门作出裁决之时,谁是谁非,有赖媒体公之于众。

显然,在本事件中,记者选择的介入点“不合时宜”,一是因为法定授权机构已经出具了尸检报告,二是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如果媒体对尸检报告存疑,可以找鉴定机构,或者静观司法部门采信与否,但是,不管找谁,总之,医院。

以我20余年的新闻记者经历,只能做如下推测:要么,这个记者不谙时事(未必与年龄有关),一腔热血,一心想着“铁肩担道义”,而忽略新闻专业精神的修练;要么,此次“出师”是奉旨而为,或者是受人请托。

除此,无他。

  因此,我想,在黄副院长“雷语”说出之前,那个记者的底气应当是不足的,因为尸检报告在那摆着,司法程序正在走着,医院拒绝采访的理由正当且充分。然而,遗憾的是,记者面对的黄副院长,偏偏是一个没有政治历练的实诚人。

很快,一则《医院死亡:领导拒绝采访称“记者比县领导还坏”》的新闻便赫然登上各大门户网站的头版。惊耸的标题,严酷的“实话”,医院和黄副院长身陷舆论漩涡。

在众多评论中,来自手握“话语霸权”的官媒一方的声音如出一辙:“记者比县领导还坏“这句‘雷语’体现的是对监督的无知”。

  其实,走下“话语霸权”的制高点,换取更加平和的角度来审慎这一事件,我们可以得到另外一个观点:第三方尸检报告既出,事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医院完全有理由拒绝采访。医院拒绝采访的情况下,你仍能通过其他途径采访到更多事实真相(优秀的深度记者往往具备这种素质),这体现的是一个专业记者的能力与水平,值得礼享全社会的敬重。而像江西这位记者那样,在院方以充分理由拒绝后,仍以“代表公众行使知情权”为由逼迫人家接受采访,除了十足的特权思想,我实在体会不出其他。

从这位记者身上,我不仅体会到了浓重的特权思想,还体会到了一种卑劣的“告密心理”和无耻的“谄媚心态”。从前面提及的那篇报道可以看出,其报道主题已经剑走偏锋,游离于婴儿死亡事件本身,转向了个人攻讦、“定点清除”。

黄副院长说“记者比县领导还坏”,换言之,县领导坏5分,记者则坏10分。因此,就这句话本身而言,伤及最重的,不是县领导,而是当事记者。但是,这位当事记者显然没有感到“受伤”,而是自作主张的替县领导“受伤”起来,并以公开报道的方式不动声色的向领导“告密”:“嘿嘿,县领导大人,黄副院长说你坏!”

这哪里还有媒体人的独立人格与尊严可言?活脱脱一个舔痔吮痈、借刀杀人的小人。这种行径之卑劣、社会之危害,甚过《齐鲁晚报》那位挟公器而泄私愤的记者十倍、百倍。

黄副院长说的有错吗?没错!医院坚信自己没有责任,但是,县领导为了官帽,医院息事宁人,赔偿2万了事。你说,这个县领导不是坏是什么?近年来,在“维稳”旗号下,多少官员为了个人政绩在干着这种伤害社会公平和司法正义的事情?媒体记者呢,罔顾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强行要求院方对一起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专业性极强的医疗纠纷当场做出是与非的表态,这不是坏,又是什么呢?

黄副院长只是说了一句实话、真话而已。

当今社会,像黄副院长这样不世故、讲真话的实诚人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

  本事件中,真正具有新闻价值、推动社会进步的,除了婴儿之死,便是县领导维稳思维下的执政方式,这才是一家媒体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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